前段时间的拼多多读书月,在商务印书馆买进不少书,《为权利而斗争》便是其中之一。薄薄一本册子,每次都读不进去,也许还是太浮躁了。
今日读演讲的第二部分。当权利受到侵害时,一个人总会面临两个选择:奋起抗争,还是屈从于侵权者。无论他选择什么,都和「牺牲」有所关联——或是为了权利而牺牲和平,或是为了和平而牺牲权利。
他如何选择,取决于他觉得哪种牺牲更能忍受。此前我曾开玩笑道:中国人是很能忍的,学生时代便有许多人觉得「忍」者为酷,于是将「忍」字刻入肌肤之内;长大后,身边遍是忍人,忍忍,这事就过去了,忍忍,一生也就这样了。
回望历史,选择奋起抗争者多为穷人,何也?富人可通过金钱「购买」和平,而穷人面对这笔昂贵的支出,他们宁愿舍弃和平。
略微可悲的是,他们的斗争,并非源于觉醒,而多是不得已而为之。